关于举办“ Let there be light”学术报告的通知
2025-08-03 14: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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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 福能股份(600483.SH)8月1日晚间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08-03召开2025年第28次审议会议,对福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福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福能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福能股份于2025-08-03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福能股份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福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戴劲、黄实彪。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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